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根据教育体育局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我校第二次月假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放、收假时间
(一)放假时间:高三年级:因参加云南省第二次统一测试故调整为:2023年 4月2日10点放假
高一、高二年级:2023年4月4日上午8点放假。
(二)收假时间:高三年级于2023年4月2日18:00收假。
高一、高二、初三年级于2023年4月6日18:00收假
初一、初二于2023年4月8日18:00收假。
(三)各年级收假当天学生入校安检具体时间如下:高三年级4月2日下午2:00-3:00
高二年级4月6日下午2:00-3:00
高一年级4月6日下午3:00-4:00
初三年级4月6日下午4:00-5:00
初一初二4月8号下午4:00-5:00
二、假期安全教育
(一)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孩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违规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跨越隔离栏,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不准跨越高速公路、铁路安全防护栏。严禁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车辆。
(二)饮食卫生安全教育
教育孩子注意饮食卫生,不食用“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不食用不熟悉的野生菌。注意个人卫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洗头、勤换衣服。关心孩子的饮食起居,做好季节病和流行病预防工作。
(三)防溺水安全教育
教育孩子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要避免到池塘、河流、湖泊、水库等边沿玩耍、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若不慎发生溺水事故,要及时向附近的成年人大声呼救,同行的未成年学生、同伴不得自行贸然施救,避免因盲目施救造成更大伤亡。
(四)人身安全教育
教育子女未经大人同意不擅自外出,不走僻静小路,不搭乘便车,不随便与陌生人交往,不吃陌生人给的食物,不进入网吧、歌厅、舞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不得参与赌博、迷信、邪教等活动。孩子外出游玩、购物、走亲访友最好有家长的陪伴,确需自己或与同学结伴外出时,家长要掌握孩子的去向和返回时间等,不在外留宿。
(五)用火用电安全教育
教育孩子正确掌握电器、煤气灶等设备的操作和使用方法。要注意用火、用电安全。
(六)心理安全教育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引导,多和孩子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孩子的心理状况,培养孩子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优良品质。
(七)防诈骗教育
不随意向陌生人提供的账号转账,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不要将个人信息资料,如银行卡密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随意提供给他人,以防被人利用;防止以“求助”或利诱为名的诈骗行为,遇到把握不准的事,应及时向老师、父母或派出所报告,不要盲目从事。
(八)网络安全教育
文明生活,不进网吧,坚决拒绝色情、反动、恐怖、迷信、博彩等非法网站;慎交网友,不泄露个人信息,不约见网友;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注意个人言行,不得在网络上发表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言论。
(九)疫情防控安全教育
希望各位家长和同学做好个人防护,在放假期间应严格遵守以下防控要求:注意个人卫生,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居家常开窗、多通风、勤洗手。使用公勺公筷,积极参与垃圾分类,不接触、不购买、不食用野生动物。
进入春季,流感高发,许多人陆续出现咽喉痛、咳嗽、发热等症状。重点做好新冠病毒、诺如病毒、甲流、水痘等传染病的预防工作,离校、归校途中佩戴口罩。
此次假期正逢清明节,倡导文明祭祀,预防森林火灾。祭祀扫墓时,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要求及当地相关规定,严禁野外用火,一旦发现火灾,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
三、温馨提醒
1.要求孩子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养成早睡早起的好习惯,督促孩子认真完成假期作业。
2.督促孩子在家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培养孩子的独立生活能力和意识。避免沉迷于电视、网络、手机等,关注孩子身心健康。
3.按学校要求保持规范标准的仪容仪表,按时返校上课,不携带违禁物品进入学校。宣威市民族中学
2023年3月31日

来源:宣威民中(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