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留坝县田长制办公室与留坝县人民检察院联合会签了《留坝县建立“田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为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建立起了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利的耕地保护新机制。《意见》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确定与县级田长相对应的检察长,明确了检察机关作为田长制成员单位依法履行侦查监督、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的职责。在耕地保护领域相关案件办理过程中,“田长+检察长”通过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方式深化协作成效,进一步提升耕地治理水平现代化。
据了解,建立“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共同探索耕地保护新模式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建立,使行政执法与检察职能衔接,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司法的优势互补,有效构建了多方协作、集约高效、监管严格的耕地保护新格局。(自然资源局 焦鹏 胡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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