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坚决刹住有偿补课、乱定资料的不正之风,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家长经济负担,促进教育公平,现公告如下:1.严禁在职教师在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等场所给学生进行获取报酬性质的授课或辅导。
2.严禁在职教师利用学科不同,相互介绍或提供家教生源、为退休教师和校外办学机构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取报酬。
3.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
4.严禁在职教师以亲属或他人名义对学生进行授课和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
5.严禁在职教师利用网络授课对学生收取报酬。
6.严禁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或社会人员等组织的违规补课。
7.严禁在职教师乱订教辅资料以外的资料。
社会各界如发现我县在职教师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或乱定资料,请向庆安县教育体育局举报。同时,庆安县教育体育局将进行常态化明察暗访,对违规教师,一经查实,坚决从严从重处理,实行“零容忍”。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学生家长积极支持和配合此项工作,严格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55-4340351

庆安县教育体育局郑重承诺: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认真从严查处每一条举报线索。
庆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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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庆安微同城(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