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2月15日
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
采购、销售荔浦市范围内砂糖桔
有补贴、有奖励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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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
在 2023 年 2 月 15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期间采购、销售荔浦市范围内砂糖桔的洗果场(厂)、合作社、公司(企业)等本地新型经营主体。
二、奖补方式
(一)销售量补助。采购荔浦砂糖桔总量达到 800-1000 万斤的销售商,按每万斤 50 元给予补贴;1000-1200 万斤(含 1000万斤)的销售商,按每万斤 80 元给予补贴;1200 万斤以上(含1200 万斤)的销售商,按每万斤 100 元给予补贴。
(二)精品果销售补助。采购精品荔浦砂糖桔,收购价在1.5元(含1.5元)以上的,在以上补贴的基础上每万斤增加20%的补助。
(三)促销奖励。
1. 大户奖:在目标日期间,按实际销售荔浦砂糖桔总量进行综合评比。设一等奖 1 名,奖金 5 万元;二等奖 3 名,每名奖金3 万元;三等奖 6 名,每名奖金 2 万元。
2. 销售奖:全市各洗果场等本地新型经营主体,为荔浦市果农销售砂糖桔达到一定规模(200万斤以上)的,通过以奖代补形式给予物流运输补贴1万元,名额若干,优先考虑促进脱贫户砂糖桔销售的大户及新型经营性主体。
三、补贴方式
先采购后补贴,通过补贴流程后兑现补贴。我市出台的补贴政策,跟自治区、桂林市奖补办法不冲突的,可叠加补贴。
四、申报期限
实行一次性集中报账制,2023 年 4 月 10 日前,采购商及销售商提出申请;2023 年 4 月 15 日前,各乡镇将报账材料按流程报送至市乡村振兴局。
五、补贴流程
(一)采购销售商申请补贴。采购销售商根据本方案有关规定,在申报期内向市乡村振兴局提出补贴申请,填报《2023 年荔浦砂糖桔物流补贴申请表》(附件 1)和《荔浦市砂糖桔“促销奖”申请表》(附件 2),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提供购销合同、发货单(发货单内容包含收货人姓名及电话、车牌号、司机联系电话)、发货车车尾照片、回单凭证、司机车辆信息(行驶证、驾驶证)。逾期不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乡镇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把关。各乡镇成立核查组,对采购销售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和信息进行核实、完善、统计,确保采购销售的真实性,核查人员和分管领导分别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汇总材料上报至市乡村振兴局。
(三)市乡村振兴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抽检。市乡村振兴局通过核对报账材料的逻辑性、打电话核实销售时间和销售数量等方式抽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再次完善报账材料。填写《2023年荔浦砂糖桔物流补贴汇总表》(附件 3),业务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四)公告公示。市乡村振兴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期内群众反映有异议的项目,市乡村振兴局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后的情况重新报批。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五)资金拨付。对公告公示无异议的申请,由市乡村振兴局通过采购销售商提供的银行账户兑现补贴,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严格遵守所使用财政资金的有关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资金监管力度。资金实行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资金情况。
荔浦市乡村振兴局
0773-722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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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荔浦生活通(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