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肇东市2022年9月至11月多段时间处于疫情管控期,我公司所有服务网点须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实施限流措施或关停,来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因此致使部分用户无法在12月31日前完成热费缴纳。为切实解决群众困难,经过市物管局批准,我公司决定2023年1月1日至1月31日期间免收2022-2023年度取暖费违约金部分。

注:1月31日后未缴纳热费的用户,我公司将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第四十四、四十五条之规定从1月1日起计算违约金并采取相关限热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