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湖北省千子山有机质固废处置项目联合试运转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CZ-2303010100-230250)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千子山有机质固废处置项目联合试运转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400 万元,招标人为武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千子山有机质固废处置项目联合试运转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千子山有机质固废处置项目联合试运转;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千子山有机质固废处置项目联合试运转)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经营许可: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信誉及诚信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提供公告发布后的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以招标代理在开标查询为准)
4、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 100t/d 及以上规模的餐厨厨余垃圾投产运营项目业绩或一项单项合同金额 100 万元及以上联合试运转业绩。(运营业绩是指在投标前投标人已经实际在运营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业主证明或业主付费凭证扫描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4 月 13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4 月 17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获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获取。
3)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5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 年 05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2 1057 6251
邮 箱:zchycg66 @163.com<p style="color:#A4ACB2;font-size:12px">来源:网易(百度)</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