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落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安排部署,提升辖区内娱乐场所经营者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压实未成年人保护主体责任,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3月3日,陆良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文旅局,召集辖区内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网吧等经营者参加法治宣讲会。陆良县人民检察院岳瑞检察官就《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对不准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不准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禁止性规定进行解读和告知,并以近期出现的个别娱乐场所、酒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被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例为警示。宣讲中,娱乐场所经营者们就现实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如家长们不听劝阻执意带孩子进入娱乐场所、无法分辨是否是未成年人、核实未成年人年龄等问题与检察官进行了积极沟通交流。近年来,伴随着新兴业态的兴起,未成年人保护治理难题日益凸显,娱乐场所经营者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存在经营不规范、制度不完善、安防措施不健全等突出问题,陆良县人民检察院发挥一体化优势,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补齐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短板,携手各方共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动行政监管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以“我管”促“都管”,促进类案监督和诉源治理,同时促进行业自律自治,努力以司法保护、能动履职助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让“1+5>6=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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