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师宗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部署,以目前案发数量占比最大的醉驾案件为突破点,开展不起诉案件“集中公开宣告、送达+普法宣传教育”行动。对此类不诉案件以“训”触动被不起诉人内心对法律的敬畏,用“诫”督促他们对社会家庭的责任担当,防止他们再度违法犯罪,帮助他们回归社会。该行动不仅充分体现检察机关深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还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彰显公平公正的同时更以警示教育传递了司法的温度。
普/法/宣/传2月28日当天,师宗县人民检察院对海某某等9起危险驾驶案不起诉决定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告送达,过程中人民监督员受邀全程依法进行监督。宣告过不起诉决定后检察官开展了普法教育,指出了被不起诉人行为的刑事违法性、社会危害性、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理由以及从案件中汲取的教训。宣讲中,检察官还以因醉驾而引发严重事故,导致个人、家庭均面临严重后果的具体案件为例,揭示醉驾、酒驾危害性。
普/法/宣/传检察官教育:对情节轻微的危险驾驶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是检察机关对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准确适用,也是给予误入歧途的初犯、偶犯一次回归社会的机会,但是“宽”并不是无条件的,要根据酒精含量、是否具有从重处罚、认罪悔罪等情节综合认定,对于屡教不改以及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醉驾人员,检察机关将坚决依法从严打击;醉酒驾驶害人害己,重则让他人家破人亡、自己家庭陷入深渊,轻则被吊证处罚背负法律制裁还成为犯罪前科劣迹人员......。
普/法/宣/传“我一定珍惜这次机会,并积极向同事、朋友和亲人宣传酒驾的危害,主动提醒、劝阻他们远离酒后驾车,拒绝酒驾,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今后一定吸取教训,以此为诫,遵法、守法,做一个文明交通的劝导者和执行者,让更多人拒绝酒驾、醉驾......” 这是被不起诉人受训诫教育后的忏悔感言。在场被不起诉人均表示,会诚心悔过,珍惜检察机关给予的这次改过自新机会,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敬畏法律,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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