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市2023年蔬菜(含食用菌)
绿色示范种植奖补惠民政策
01
扶持对象
在荔浦辖区内开展种养的新型经营主体(包括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
02
奖补方式
以奖代补、先建后补。
03
联农带农
主要采用销售产品、带种带养、务工就业、财产性收益、技术培训指导、产业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提供社会化服务、产业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入股分红、品种改良及其他联农带农方式。
04
建设内容
在荔浦市内新建常年蔬菜基地(地块常年种植蔬菜,复种指数3以上)连片20亩以上,单茬蔬菜种植连片50亩以上,葛根、淮山、马铃薯、凉薯、板薯等根茎类蔬菜及用于绿肥的茹菜、萝卜、油菜等种类不列于奖补范围。设施蔬菜大棚连片建设5亩以上。
05
建设要求
菜园(食用菌)管理正常,按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种植,不使用禁用、限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抽样检查达标),参照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施用肥料,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叶色青绿,作物生长正常无严重病虫害、验收时成活率达90%以上。设施蔬菜大棚建设棚高1.8米以上,两棚间隔2米以内。
06
奖补标准
1.露天蔬菜:经过验收合格后,对常年蔬菜基地按600元/亩进行奖补,对单茬蔬菜种植基地按200元/亩进行奖补。同一地块同一茬作物只奖补一次。
2.设施蔬菜大棚:经过验收合格,投入正常生产后,新建普通钢架大棚每亩补贴6000元;新建温控大棚每亩补贴12000元。
07
政策咨询
申报时限截止2023年10月前,具体建设内容和要求、验收标准等,请咨询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及各行政村(社区)村委会。
荔浦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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