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发布
关于做好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详情如下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根据工作安排,今年将继续组织遴选一批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扶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资格
项目申报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报人包括两类群体:1.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
2.毕业五年内(毕业证书时间为2018年1月1日及以后)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上述群体须提供教育部留服认证相关材料)。
(二)申报人已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该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
(三)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30%(含30%)。
已获得往年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的不再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
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人须通过网上申报,同时提交以下资料电子版:(一)申报人身份证(港澳高校毕业生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高校毕业生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主体资格证照)。
(三)学历相关材料。
(四)申报人出资材料。
(五)创业企业或实体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证明材料(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上查询,可提交体现此项内容的网站页面完整截图)。
(六)近三年法人及其股权变更情况说明(自2020年1月1日起至申报日变更情况及原因说明,无变更情况的申明无变更)。
(七)《创业项目计划书》(计划书模板可登录申报平台下载)。
申报人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提交信息和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材料一经提交,不得更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
三、工作流程
(一)网上申报(2月23日8:00-4月7日17:00)
项目申报人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以下简称申报平台),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操作步骤为:点击申报平台右上角“服务平台入口”,选择“个人办事大厅”,通过“闽政通APP扫码登录”或者“账号密码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进入“创业项目申报”。申报操作过程如有疑问,可联系平台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91-87540939。
<p style="color:#A4ACB2;font-size:12px">来源:松溪就业(微信号)</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