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咨询如何领取丧葬抚恤金问题
对已在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待遇领取对象,可以享受10个月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标准为: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当月基础养老金标准10个月。
按规定已连续缴费(不含补缴)满5年,并在领取养老金前死亡的未领取待遇人员死亡、火化的,其丧葬补助金标准为 1000元。参保人员死亡、火化30天内,到其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登记,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
2.咨询异地生产
如何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异地生产需要先自费再携带相关资料回来本地办理报销,报销比例跟本地住院比例一致。
办理方式:参保人可通过赣州市任一医保经办机构或乡镇(街道)、村(社区)医保便民服务点线下办理,或通过省公服平台线上申报或线下直接邮寄的形式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核定与支付业务。
3.咨询医保家庭共济
使用范围及办理途径
使用范围:成功授权后,被授权人应凭借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实名使用,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所有医疗类别中可使用个人账户情形的(含省内异地就医),均可使用共济资金。
(1)被授权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2)待条件成熟后,被授权人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3)共济基金具体使用范围执行被授权人所在统筹地区医保政策规定。
办理途径:打开支付宝-赣服通-医保-家庭账户共济授权登记-填写提交。
END
“赣州12345”热线
听民情、聚民智、解民忧
架起市民与政府沟通的桥梁
长按识别二维码,咨询投诉一键达

来源:赣州12345(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