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人民检察院“杜鹃花”志愿服务队旨在通过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及“杜鹃花”法治宣讲团人员力量,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核心,秉持办案、帮教、救助、预防一体化,着力提升全市中小学生法治意识,法律素养,加强校园安全建设、法治建设水平,不断健全保护未成年人的体制和机制,营造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确保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同推进法治化国家进程相适应,全面塑造好宣检“杜鹃花”品牌形象。创立志愿服务项目 多种途径关爱和保护微犯罪青少年
建立“送你一朵杜鹃花 守护少年的你”关爱微犯罪青少年法律志愿服务项目,以教育、感化、挽救为方针,秉持办案、帮教、救助、预防一体化,积极探索对微犯罪青少年进行社会调查、帮助教育、心理疏导或测评等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督促监护好微犯罪青少年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和家庭教育责任的新途径。同时制定长期项目服务计划,以“四大创新”突出项目特色和重点,从人员、硬件、资金和宣传上保障项目实施,以“杜鹃夜半犹啼血,不信东风唤不回”的执着和信念,甘当孩子们的险滩“渡船人”,用挚热的爱感化着未成年人,捂热了一颗颗迷失的心,帮他们找回航标,让他们重回到阳光大道。该项目参加了2022年曲靖市第一届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以宣威市唯一一个入选项目参加路演,并在2022年曲靖市第一届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中荣获“铜奖”。“一基地三课堂多机制” 构建全方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
宣威市人民检察院为更好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帮教工作,依托社会力量,建立了“一基地三课堂多机制”:建立曲靖市首个“杜鹃花”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对不捕回归社会但管教缺乏,不诉回归家庭但帮教失当的涉案未成年人,经监护人同意,送往宣威市“杜鹃花”观护教育基地接受爱国主义教育、法治教育,并获得劳动和生活技能培训以及心理干预等方面的个性化帮教,以达到改善行为、预防再犯的目的;开展“检察开放课堂”,通过邀请中小学生参观“杜鹃花”法治宣传走廊、“杜鹃花”工作室、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区等,在宣传宣威未检工作历程的同时,普及预防犯罪和侵害等方面法律知识;建立“普法示范课堂”,通过开展模拟法庭、知识竞赛等活动,用实践让中小学生更清晰地了解检察工作,提高法治意识和水平,整体提升校园法治氛围;打造“多彩法治课堂”,除开展PPT教学、面对面教学外,还增加了法律小游戏、“笔尖上的检察院”绘画比赛、“民族团结一家亲”等特色普法活动,打造校园多彩法治课堂;积极“共建保护机制”,联合宣威市教育体育局制定了《关于加强本市偏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的若干意见》,联合宣威市妇女联合会、宣威市关爱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以制度机制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建立“检察+社工+家庭”三位一体督促监护模式 筑牢家庭保护防线
积极联合公安、法院、教育、民政、团委、妇联、关工委等单位力量,共同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针对监护缺失问题,积极邀请公安局、关工委、妇联、曲靖市阳光青少年服务中心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临界预防,向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并邀请心理专家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对其监护人开展亲职教育。目前,已经对205名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监护令,共计205份。此外,针对部分家长家庭教育方式不当的现象,除向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209份外,检察官定期做客《法治宣威》,对《民法典》中未成年人的一些民事法律行为进行讲述,围绕什么情况下未成年人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无效或是可撤销或是效力待定等方面进行阐述,重点保护未成年人在民法典颁布以后与生活息息相关的相关权益。聚焦重点人群 多种救助措施全面帮扶困难未成年人
落实困难未成年各项救助。宣威院持续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设立杜鹃花工作室和未检教育宣传走廊专区,通过轻松、温馨的环境,辅以“面对面谈心”“箱庭心理疗法”“爱心传递”和“心灵书架”,解读未成年人存在的心理障碍,从而更有针对性对其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
一站式办案避免二次伤害。为全面保障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在不同刑事诉讼阶段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的二次伤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分别在热水派出所和板桥派出所,共同构建两个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一次性开展案件询问、证据提取、身体检查、心理辅导、救助等工作,避免因反复询问被害人及其家属带来的次生伤害。同时,未检工作团队制定了“一站式”办案工作机制,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每案必提前介入,并提供集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医疗救助、司法救助、亲职教育等“多位一体”的各项综合救助。内部保护联动 促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
宣威市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以办案为切入点,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格落实未成年人案件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
开展社区矫正监督检查。矫正未成年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教育和帮扶未成年人,消除其犯罪心理,联合第四检察部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目前,针对4名未成年人监管不当,向宣威市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
开展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存在未成年人受到不法侵害造成精神重度抑郁的情况。对此检察机关及时出动,迅速与其监护人或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了解到未成年被害人受到不法侵害住院治疗,因其家庭经济条件较差,无力承担相应的治疗费用及后续开支,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检察院迅速核实相关情况依法决定支持起诉,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此外,未检部门积极联合公安、法院、教育、民政、团委、妇联、关工委等单位力量,共同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针对监护缺失问题,积极邀请公安局、关工委、妇联、曲靖市阳光青少年服务中心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临界预防,向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并邀请心理专家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对其监护人开展亲职教育。
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业务。积极探索发掘行政公益诉讼业务线索。共办理了涉酒店、旅馆、KTV、彩票、“黑诊所”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份。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关爱未成年人方面责无旁贷。通过借助外界社会力量,创立关爱微犯罪青少年法律志愿服务项目,能够更好地多方面、精准化帮教未成年嫌疑人,帮助更多的微犯罪青年改过自新,挽救更多的失足青年,督促更多家长履职尽责。此外,通过创立多种预防措施和制度,根源上避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同时借助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文/图方璐

来源:宣威发布(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