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被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上网追逃,该男子途经罗平县时,被民警抓获。2月10日,罗平县公安局警务站执勤民警在罗西高速罗平那色警务站开展双向查缉工作,17时41分,民警在出省通道依法对一辆由昆明方向驶来的黑色轿车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该车上一名乘客神色慌张,说话吞吞吐吐,民警立即对该男子进行身份核查,发现该男子是一名网上在逃人员,民警立即将其控制。经查,该男子名叫张某,彝族,现年25岁,家住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南涧彝族自治县碧溪乡,其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于2022年11月,被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上网追逃。目前,该案已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来源:罗平警方(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