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月二十七日一早,荆州区法院川店法庭法官助理陈善敏和书记员就来到了菱角湖管理区,每年的这个时候,他们都要为韩某提“钱”送上新年的祝福。韩某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受害人,法院判决闵某赔偿韩某各项损失共计34万余元。2016年,韩某向荆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受理后,考虑到双方家庭都比较困难,被执行人身患疾病也需要治疗,在综合权衡后,执行人员给双方做工作,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冻结被执行人闵某社保卡,每年扣划一次,除去给闵某预留的基本生活保障费用后,剩余存款支付给申请人韩某。2016年至今,执行人员每年都按时扣划,让韩某安心过年。
执行人员提前一天联系了双方当事人,韩某和闵某早早的就在集镇上等候了,但因为该镇没有邮储银行,执行人员又带着他们来到马山镇邮储银行。为了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执行人员解冻后,由闵某当场取出现金,执行人员在预留了闵某的基本生活费后,将12000元执行款交到了韩某手中。“辛苦了,辛苦了,每年都是快过年时麻烦你们。”拿到钱的韩某连声道谢。看着自己的债务一年比一年少,一旁的闵某也为法庭的善意执行和便民举措竖起了大拇指。临近春节正当时,集中执行攻难题。近日,荆州区法院紧紧抓住年前许多当事人返乡过年的有利契机,聚焦农民工、困难申请人等特殊群体,全面调动执行力量,重点执行涉企业、涉民生案件,为群众送上“冬日暖阳”。1月份以来,共执行案件20余件,金额1200万余元。
文章|郭晶晶
核稿|杨芝林

来源: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