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执行人张某联系定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人员,表示自己终于还清了最后一期案款,感谢法院使其由一名失信人成为诚信经营人,为其修复信用促成执行和解,帮助其养殖企业向银行贷款重获新生。张某系某保险公司与陈某、张某追偿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定南法院判决陈某向该保险公司偿还92748.88元购车款及利息,张某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陈某和张某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后,执行人员查封了被执行人陈某名下抵押车辆,但该车辆不知所踪,无法扣押处置。经查询,两被执行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也无法取得联系。法院将陈某、张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迫于失信压力,2022年3月,张某主动来到法院处理本案。张某表示作为陈某的朋友,考虑到陈某有车辆作为抵押物,风险较小,因此为陈某作了还款保证。现在车辆无法追回,陈某也无法联系,作为保证人对执行有抵触心理。现在受疫情影响急需经营贷款改善经营,但征信不符合要求,无法通过贷款审批,外出谈生意也无法乘坐高铁,严重影响经营效率。张某请求法院协调申请执行人,希望解除失信、冻结等强制措施。
执行人员查询了被执行人张某的信用情况,发现其2021年有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执行案件,涉案标的二十余万元,已主动履行完毕。遂联系了申请执行人代理律师,告知张某有还款意向,并通过微信形式多次居中协调,双方在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张某一次性履行了6万元,剩余款项分12期还清,法院立即对被执行人张某采取信用修复措施,解除了对张某的失信、限消等强制措施,并向其出具了结案证明。最终,张某获得了几十万元经营贷款,其投资经营的养殖场效益明显改善。本案是定南法院应用信用修复机制促进执行和解、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近年来,定南法院一方面通过线下张贴公告以及线上微信、抖音平台曝光等形式持续加大失信惩戒力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另一方面积极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促成有履行意愿但确实暂时难以履行的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特别是对涉企被执行人案件,在执行和解的同时对被执行人进行信用修复,帮助其恢复正常经营,也促使案件早执结,实现双赢。
供稿|执行局
编辑|叶 超
校对|徐炘馨
核发|蔡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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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定南县人民法院(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