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右一 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耿万华
右三 交警大队一中队队长 张宏伟
右二 晚高峰在路上主持人 李瑞
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体现了一个城市的文明风貌,也反映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水平。2022年12月15日,安徽出台了《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并将在2023年3月1起正式施行,本次安徽电动车新规内容非常详细,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和上路行驶都做了具体要求。太和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晚高峰在路上》节目特别邀请到太和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耿万华、交警大队一中队队长张宏伟做客直播间,为听众朋友解读《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晚高峰在路上》是由FM104.3太和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和蜻蜓广播进行音频直播,太和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太和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微信公众号、太和融媒抖音号和视频号爱太和同步进行视频直播。

来源:太和县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