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弯道不减速,占道行驶酿事故!】 1月25日11时许, 张某某驾驶川A22***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巴中市平昌县得胜镇路段弯道会车时,因占道行驶,与对向陈某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及车上两名搭乘人员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巴中公安交警 平昌大队依法认定,张某某驾驶车辆占道行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驾驶机动车行驶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时,应当减速靠右行驶,切勿占道行驶,并与其他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video]http://img.ikongji.com/attachment/forum/202302/17/9082-1676589054520142203[/video]

来源:宁都交管大队(微博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