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办派出执法人员30人,出动铲车一辆,依法拆除7处违法建筑,拆除面积210平方米。据悉,该7处违法建筑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擅自改变统一规划属性,造成不良影响。为优化城区规划建设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县综合行政执法办敢于担当、净化城市建设风气,对该7处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有效遏制了违法乱建的行为。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办将紧紧围绕“新增违建零容忍”的决心,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把违法建筑控制在“萌芽”状态,真正达到拆除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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