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赋能
龙江政策
17.省级主管部门每年认定50户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省级财政对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其中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摘自《<关于印发推动“数字龙江”建设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黑工信信软联发〔2022〕25号)
政策解读:标杆企业认定把握二点:①基本条件,以制造业为重点,注册成立3年以上,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企业发展前景好,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②评价内容及认定标准,主要从数字化改造、网络化协同和智能化升级3个维度7个方面进行评定,并针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国家级“小巨人”、完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设有加分项。
<p style="color:#A4ACB2;font-size:12px">来源:绥化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微信号)</p>